问题 | 放弃房屋继承权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放弃房屋继承权需要公证吗 放弃房屋继承权不是必须需要公证的。法律网提醒您,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一般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只要作出声明的继承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就有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放弃继承的可以反悔吗 是根据情况而定的。如果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原则上可以反悔。如果是遗产处理后,放弃继承的原则上不能反悔,除非继承人有证据证明当时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例如是被其他继承人胁迫或者受到欺诈而做出的放弃的意思表示。此外,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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