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法律网提醒您,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等等。 ![]() 三、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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