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摔伤在哪里鉴定伤残 |
释义 | 一、工地摔伤在哪里鉴定伤残 工地摔伤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伤残鉴定。 建议您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也可以自行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工地摔伤骨折如何赔偿 工地摔伤骨折的,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 三、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工地摔伤骨折没签合同由劳动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申报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享受工伤待遇标准赔偿;未能认定劳动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向直接侵权人索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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