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些 |
释义 | 一、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民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 1.明示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2.默示形式 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 三、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规则 1.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2.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3.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法律网提醒您,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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