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离婚怎么样申请 |
释义 | 一、申请离婚怎么样申请 申请离婚需要的步骤如下: 1.订立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5.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申请离婚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申请离婚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离婚的条件: 1.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有结婚证。 4.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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