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一、破产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破产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债权申报书 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 3.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什么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下面是相关申报流程的内容: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三、破产债权申报可以集中申报吗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债权申报可以集中申报。根据《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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