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的股东决议是否全体盖章? |
释义 |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决议是否全体盖章 有限公司的股东决议一般是需要全体股东盖章的,或者有全体股东的签字也行。 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6.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 三、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诉讼时效 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没有诉讼时效要求,法律网提醒您,但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为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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