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流程: 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协议;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提交什么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如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卡原件,户口不在本地的须提供暂住证原件或居住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赠与合同书或赠与书(需a4纸打印,若干份,并尽量准备电子版以备修改); 4.委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房屋权属状况信息”原件(当地房管局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5.赠与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未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口簿所在辖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和离婚协议书原件,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原件(生效判决)以及民政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办理公证中,申请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询问。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可能采用录音、录像、拍照、要求申请人签名或按指印等多种方式固定办证证据,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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