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手续: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法律网提醒您,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 三、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申请宅基地所具备的条件: 1.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分户的; 2.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新建住宅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出具批准证明),且农村确无住宅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宅基用地呈批书》 [2]《集体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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