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哪些车辆不予以过户 |
释义 | 一、车辆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 车辆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诉讼离婚还应该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资料自行到车管所进行登记即可。 二、哪些车辆不予以过户 以下车辆不予以过户: 1.凡是未上“交强险”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申请车主无法代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 4.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走私、海关监管、盗窃的汽车无法过户;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营转非到达报废年限的或在1年时间内将报废年限的; 9.对于迁出和迁入的二手车,未达当地要求标准的不能过户。 ![]() 三、车辆过户去哪儿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车辆过户的办理地点是,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引用法条: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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