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办理商标续展的原因是避免商标被注销而无法继续使用。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如何申请 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有如下几步: 1.准备申请书件。 2.提交申请书件: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续展规费。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  三、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商标续展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 3.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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