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有: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个人福利费 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 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公司薪金所得。 4.差旅费津贴 “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5.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个人从公开发行的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 6.五险一金 7.个人捐赠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公民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 法律网提醒,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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