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什么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其涉及大量资金,建设周期较长,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避免纠纷。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要注意: 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 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需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三、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5.转包。承包人承揽工程后非法转包工程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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