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合同无效的其它情形有哪些,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 |
释义 | 一、抵押权合同无效的其它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合同无效的其它情形有: 1.主合同无效造成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合同本身无效或可撤销 3.以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无效 4.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抵押无效 5.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放弃抵押权顺位、抵押权变更可能会丧失抵押 6.债权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设定的抵押无效 7.约定不明确的抵押不成立 8.事后恶意串通的抵押,可撤销 9.禁止流押,反之流押的抵押无效 10.监护人以被监护人的财产设定抵押应属无效 11.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的抵押权丧失 12.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无效 1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抵押可能无效 14.违章建筑的抵押无效 15.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是抵押权不生效。 1.行为人因抵押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折价补偿; 2.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大家,在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所要承担的不再是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无效抵押权能否撤销 抵押合同无效的,办理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撤销抵押登记。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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