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定解除怎么解除以及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 |
释义 | 一、合同法定解除怎么解除 合同法定解除的解除步骤如下: 1.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定解除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3.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期限 当事人对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期限,规定的是“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1.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如果当事人不享有解除权,即使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对方未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是形成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合同关系处在长期不确定的状态,会影响当事人权利向享有和义务的履行。 3.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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