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权的内容是什么,主体有哪些 |
释义 | 一、商标权的内容是什么 1、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 2、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法律网提醒,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的主体有哪些 商标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因此,商标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 三、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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