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有哪些法律后果 |
释义 | 一、在哪些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如下: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2.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 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3.退伙人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退出合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5.因合伙人退伙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法律网提醒,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合伙合同终止。 三、合伙人退伙合伙财产如何处理 合伙人退伙合伙财产应当经过结算后,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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