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以及是什么行为 |
释义 |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一般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什么行为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违法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来确定量刑。 ![]() 三、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大家,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损毁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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