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如何预防买卖合同效力纠纷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如下: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 2.确保标的物无瑕疵。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被第三人以出卖前的任何理由追索; 3.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款支付给出卖人货币,是以单价乘以数量确定下来的,出卖人收取了该数量的价款,就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少交,是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4.按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约定的,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出卖方应按期交付标的物。 二、如何预防买卖合同效力纠纷 预防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的方法如下: 1.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2.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等状况。 3.订立合同之前事先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欺诈纠纷和违约纠纷。 4.精心准备合同条款。 5.及时、依法办理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办理合同公证。 法律网提醒,有些合同,如技术引进合同等,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当事人应当及时将此类合同依法办理手续,以免因此而产生合同无效纠纷。 ![]() 三、买卖合同出卖人如何交货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履行方式交付标的物,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实践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给买受人,使买受人获得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和占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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