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原则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 争夺抚养权的限制条件包括: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法律网提醒:离婚后由于抚养权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所以就会采用司法的方式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抚养,因为这段年纪男方是无法抚养孩子的,两周岁以上就要根据双方的情况来看。 二、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原则都有哪些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有: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2.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的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三、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争夺抚养权的取证方法有以下几点: 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修养比较高,可以更好的教导孩子。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或者是双方距离都一样,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了。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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