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会团体法人的特点是什么,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
释义
    一、社会团体法人的特点是什么
    社会团体法人的特点主要包括了:
    1.依法成立。包括直接具备法人资格,以及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提供的,还可以是集资得来的。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社会团体的性质不同,其名称也不同,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也不一样,但都有自己的名称。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团体还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才完全符合法人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社会团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
    二、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
    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三、民法典中社会团体法人是特别法人吗
    民法典中社会团体法人不是特别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 【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六条 【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