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怎么办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的人找不到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拒绝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来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自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百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度或者其他组织知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道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对债权人来讲能找到债务人的下落是最好的,如果实在找不到债务人的下落,在债务人失踪已经满两年了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当事人为失踪人,宣告为失踪人以后又能够提供债务债权的相关证据的,可以执行失踪人名下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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