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加以解决 |
释义 | 一、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加以解决 (一)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最简单最节约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二)人民调解:双方私下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三)行政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四)诉讼解决:土地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情形下,公民必须先行政再司法,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的6种情况 (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二)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三)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四)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五)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六)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法院管吗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有一定的主管范围,超出主管范围,人民法院即没有审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起诉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本案原告是以被告侵权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源于原、被告宅基地界线不清,实质是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所以人民法院不能行使审判权。所以,未经确权的宅基地纠纷案法院没有权受理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加以解决的相关知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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