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未成年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
释义 | 一、保护未成年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权利,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和保护,国家和社会都要予以高度重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 二、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对雇用未成年工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下: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1年; (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保护未成年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的相关知识。16周岁以下为童工,16周岁到18周岁为未成年工。任何单位不准使用童工,但是单位可以使用未成年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 [5]《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6]《劳动部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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