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二、治安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三、治安管理主体有哪些 第一,行政机关。 此类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第二,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职权。 但在有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规章直接把行政处罚权授予了行政机构,这时行政机构就获得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这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成为行政处罚主体。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6 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或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也就是说,对于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警察队这样一个交通管理机关的内部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二)行政机关的派出所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哪些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于治安管理的原则来说,一些人可能是不太熟悉的。但是我们都知道治安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安全性。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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