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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释义
    一、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满1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
    劳资双方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劳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果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的话,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而应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如果劳动合同无法订立是由于劳动者的借故不签导致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若用工超过1个月,按工作年限支付二倍工资。
    2、若劳动者出具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其中包括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提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拒签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对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拒绝录用),用人单位的上述义务并不是劳动者的单方声明放弃就可免除的。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所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事项,是对劳动工作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的一个解说。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法律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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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