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 |
释义 | 一、起诉立案的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二、先立案还是先交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登记立案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的,按撤诉处理,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除外。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三、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依据2007年4月1日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及管理使用规定,制定以下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包括可向申请人预收的案件公告费、调查取证工作中复印证据材料的复印费(结账时一律以收据为准)。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均由申请人按当地生活水平给予支付。 (四)华坪县境内办案经院领导批准确定外出人员,办案人员按国家出差补助标准计算补助。其他开支(鉴定费、公告费、复印费等)以实际支出为准,多退少补。 (五)罚没款的收缴:根据承办人的《缴纳罚款通知书》开票按规定办理。 (六)案件流程按下列方式进行: 立案审查—排期—材料流转—执行局或承办人—材料流转—承办人或执行局—材料流转—承办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立案流程的相关内容,大部分都非常关心是在起诉时缴纳诉讼费还是在立案后缴纳,因为大部分的人除非是金额非常大的纠纷才会闹到法院,一般人金额小的话都是不愿意到法院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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