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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用卡诈骗受理归属地属于哪些?
释义
    一、信用卡诈骗受理归属地属于哪些?
    是犯罪地的法院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得相关内容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条件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应当根据涉案的形式来确定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不同信用卡诈骗形式对应的立案标准不同。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被判信用卡诈骗能减刑吗
    信用卡诈骗被判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中、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对信用卡诈骗受理归属地属于哪些的介绍。被欺骗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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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