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出轨调查取证有哪些? |
释义 | 一、老婆出轨调查取证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2)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二、法院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 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女性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出轨是并不构成法律上规定的离婚过错方的情况,所以在涉及到一方出轨的情况下,是不会对财产分割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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