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处理有没有时间规定 |
释义 | 一、车祸处理有没有时间规定 有,交通事故有很多处理期限,比如:(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发生车祸由哪级公安机关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三、高速车祸处理的流程 (一)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 2、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当事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互换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暂保管,共同前往指定地点协商处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队处理; 4、当 事人经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填写《协议书》由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各执一份。或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凭证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由当 事人共同签字确认; 5、迅速报警。高速交警大队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交警工作法”电话指导处理。 (二)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难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车主所要做的就应该更规范,这样才能尽快化解危险: 1、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外安全地带; 2、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3、迅速报警,高速交警大队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交警工作法”电话指导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分多种类型的,不同类型的处理时间也不同。例如扣押车辆以及检验认定和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处理时间等。以上即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车祸处理有没有时间规定的相关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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