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一、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有什么不同 (一)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二)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三)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四)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五)适用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二、行政拘留可否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即行政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治安拘留的概念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有什么不同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我们知道,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羁押期限都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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