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被行政拘留原告会知道吗 |
释义 | 被告被行政拘留原告会知道吗 被告被行政拘留不会通知原告。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因此,对于在被告进行行政拘留的时候是不会通知原告的,但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流程进行。这也是大家通过本文可以了解清楚的内容,对于当事人来说就要做好这方面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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