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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一、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处罚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执行?
    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三)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三、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吗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行政处罚的时效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为两年,而且行政处罚的效力只影响本人,并不会波及本人除外的亲属好友。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及时联系我们法律网的律师,我们将尽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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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