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 |
释义 | 一、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 (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一)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三)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三、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注册流程 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甩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二)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三)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四)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五)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七)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八)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九)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十)付给俣伙人的工资; (十一)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十二)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十三)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十四)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十五)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的相关内容。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还是蛮多的,比如要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等规定的条件。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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