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分类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分类 第一种,是基本类型,即国家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于这种医疗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因而属于法人的医护人员致人损害的替代责任; 第二种,是私立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其医护人员属于雇佣制,因而属于雇佣人赔偿的替代责任; 第三种,是个体医生的医疗责任,即个体诊所医生所致医疗事故,如属个体医生本人所致,即为一般侵权责任。 ![]() 二、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六)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七)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九)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十一)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原则 一是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属于哪一级别,还要考虑到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 二是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确定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首先必须确定医疗行为本身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才可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也不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还要看过错行为对损害方损害结果所占的责任程度大小,有多大的责任就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 三是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包括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在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关系;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发展对现存损害后果的直接作用程度及与过失行为之间的关系;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基础条件在静止状态与其现有损害的关系,如果是一个相当于X级的残疾者,而医疗事故导致其残疾程度进一步严重,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应当减除原有残疾损失的份额;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的危险性及其与医疗主体实施医疗行为的必然联系和客观要求,患者因医疗行为的获益结果与损害结果的关系等; 四是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导致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措施有关的其他损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分类有国家的医疗单位、私立医院、个体的医生。以上是法律网编辑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分类的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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