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房产办理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房产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办理产权变更的行为。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赠房协议,所赠与的房产自办理过户登记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房产的赠与在过户之前可以撤销吗? 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承诺将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后又反悔,双方诉至法院。实务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赠与人不能撤销;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自由撤销权。 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在2011年8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上答记者问,其中的表述是:“ 经反复研究论证后,我们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对此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财产的赠与承诺若没有办理公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自由撤销权,受赠人要求强制履行不会得到支持。 三、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一)签署确认书 赠与房产是要双方签署赠与房产的确认书的,房主需要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产证书、购房合同、赠与公证书等,这些资料双方都需要带上,一方面表明无偿赠与行为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另外也表示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二)进行房产评估 房产评估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也是需要经过这一步的。双方签署好相关的确认书之后,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评估的事情了。一般房产评估需要房管局派专业房产评估师上门对房屋进行测绘,评估内容一般包括房子的折旧费、房子的标准定价、水电通讯情况等等。 (三)办理赠与公证 赠与手续不同于房屋买卖,小编建议大家在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一定要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时需要带上赠与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四)缴纳税费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比房产买卖过户要少一些,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免除契税,这一项优惠减少了不少的税费支出。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五)房产证过户 房产证过户时办理赠与手续的最后一步了,大家要清楚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不能等同于有偿转让。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是不能撤销,所以各位在办理房产赠与手续钱必须要慎重考虑,想清楚后再前往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赠与和过户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房产的赠与和过户的区别有:房产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房产过户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办理产权变更的行为。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赠房协议,所赠与的房产自办理过户登记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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