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加点的条件 |
释义 | 国家允许企业组织职工加班加点的条件。1982年4月8日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指出:各企业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加班加点,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时候,才能组织职工加班加点:(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3)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但是,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不得发放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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