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鉴定机构鉴定车辆程序 |
释义 | 一、车辆鉴定机构鉴定车辆程序 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一)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 (二)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三)司法鉴定人审核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并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四)司法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二、对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有怎样的规定 对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有这样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并且检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车辆痕迹鉴定标准 车辆痕迹鉴定 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一)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二)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三)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辆鉴定机构鉴定车辆程序的相关知识,虽然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在索赔时和人身方面的损害不同,但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车辆做出鉴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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