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程序
释义
    一、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判决执行程序如下:
    (一)申请。《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法院受理。
    (三)申请复议。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五)采取强制措施 。
    
    二、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强制执行的方式:(一)直接执行1、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2、清偿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3、利息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二)间接执行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暴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
    三、民事诉讼执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法院执行期限是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严格规定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
    其中第一条究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程序的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二十六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3: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