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追缴期限几年 |
释义 | 一、物业费追缴期限几年 物业费起诉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二、房子不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物业怎么催缴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物业费追缴期限几年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物业费追缴期限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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