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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释义
    一、辞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辞职是否能索要经济补偿金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放假、待岗,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
    (三)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者打12333咨询。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等等。
    三、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正确辞职方式
    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员工工资等特定违法行为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此时,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有以下述理由之一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方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的);
    (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报酬的(如:克扣、停发、少发、拖欠工资);
    (三)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在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七)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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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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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6: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