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主要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并且该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 (三)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四)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有所不同,以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也就是说,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总额就是10万元。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费赔偿2000元人民币。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判无责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二、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范围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三、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 交强险的费率是固定的。如果您是普通家用车,是新车,那么第一年的交强险保费为950元。如果是第二年购买交强险,那么费率会根据您上年度出险情况进行浮动。续保保险费率的上浮或者优惠,与上一年度的出险次数及报赔金额息息相关。 第三方责任险赔付额度在5万的,需要每年缴710元;赔付额度在10万的,需要每年缴1026元;赔付额度在15万的,需要每年缴1169元。 大部分人选择的赔付额度是10万,且5万、15万的与10万所需缴费差距不大,所以可以粗略认为:第三方责任险约为1000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主要区别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为强制性、保障范围的宽与窄、是否以盈利为目的等方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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