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人员死亡,其证件如何注销 |
释义 | 伤残人员死亡,其证件如何注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人员死亡的,其家属或者利害关系人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注销其伤残证件。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伤残人员死亡的,其家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告知伤残人员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注销其伤残证件,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人员死亡的,其家属或者利害关系人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注销其伤残证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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