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法会议组织条例 |
释义 | 袁世凯操纵的“中央政治会议”为召开“约法会议”而制定的组织条例。1913年11月袁世凯借口国民党议员与讨袁军有联系,并在“制宪中捣乱”,下令解散国民党,驱赶国民党议员,使国会陷于瘫痪。1913年12月12日袁下令召集由军阀、官僚等组成的“中央政治会议”,随后解散了国会。中央政治会议秉承袁世凯的意旨,为使其地位和权力合法化,议决召开“约法会议”,以为“改造民国国家之根本法”的机构,并制定了《约法会议组织条例》,于1914年1月26日公布施行。全文22条。规定了约法会议议员的选举名额分配,严格规定选举人必须是任高等官吏者、举人以上出身有闻望者、学者、有万元以上财产而热心公益者,或王公贵族等。而被选举人资格则必须是:(1)曾任或现任高等官吏以上确有成绩者;(2)在国内外专门以上学校习法律政治之学三年以上或曾由举人以上出身,习法律政治之学,而确有心得者;(3)硕学通儒,富于专门著述而确有实用者。这些资格规定,实际上使约法会议完全成为袁氏一手操纵的御用工具。同年2月,根据此条例“选出”了由袁世凯政府内定的上层人士60名。3月18日召开了“约法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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