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全责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全责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由对方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如果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二、轻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 误工时间。 综上可知,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全责后应该如何处理。要友情提示下大家,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管你有没有责任都不能慌张,要冷静处理,要依照法律规定走程序,该负责的不能逃避责任,该对方负责的也不能马虎对待。尽量停车警察的安排,如果遇到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可以在线咨询的律师,他们会针对你的实际情况提示相应的建议。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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