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三、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一)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二)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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