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工作单位需要保密工作 |
释义 | 一、哪些工作单位需要保密工作 1、是政府职能机构管理保密工作的原则。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门,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机构。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即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国保密工作,地方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即各级政府的保密局,是各级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密工作的职能机构,在它的职权范围内,它可以代表地方各级政府决定、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务。 2、是属地和系统管理的原则。属地管理,即块块管理。就是说,凡在该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单位,除军队和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部门外,其保密工作一律归该地区的保密工作部门管理。系统管理,即条条管理。就是说,中央国家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3、是业务工作管理与保密工作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保密管理的要求。根据《保密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业务管理部门主管什么业务,就要主管什么业务中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 4、协调配合原则。遵照这一原则,中央与地方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在处理保密工作事务、查处泄密事件中,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各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照国家秘密范围,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应当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对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各行政机关必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具体工作人员,并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工作。本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由本部门职能科室提出,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公开。 第五条各行政机关的职能科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受理审查的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不能答复的应当及时说明原因;逾期不予答复,也未能说明原因的,视为同意公开。 第六条各行政机关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具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核职责。行政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责任,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的“保密审核”,是指行政机关在以不同方式或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 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 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 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 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 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 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 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 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 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 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 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 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 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哪些工作单位需要保密工作”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 正文不得分离。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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