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一、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以后,没有特殊原因是无法反悔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 实际的拆迁活动中,被拆迁人法律意识不强,面对拆迁办的高压政策只能被迫签字且没有留下什么有利证据,因此在后期维权过程中十分艰难。 要想撤销协议,必须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拍照、录视频、录音,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或者签订了空白协议,后面维权才有希望。 最重要的是,在签字之前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 二、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以后,没有特殊原因是无法反悔的。要想撤销协议,必须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拍照、录视频、录音,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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