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继承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如有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为一般公民的,应当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并办理公证手续。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 二、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一)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二)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四)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五)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遗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且是专属管辖。请注意,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被继承人死亡地不是同一概念;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般指相对价值最大的遗产所在地。若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那么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继承诉讼需要什么资料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提起继承诉讼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的材料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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