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商品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 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 二、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办房产证 民法典规定,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后,购房者和开发商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后,发给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三、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房屋预售合同的标的物,即房屋,可能还未竣工完成或开发商还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是一种提前销售。而购房合同针对的一般是已完工并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品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以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办房产证”和“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等其他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